指揮中心宣布,自2/20起指定場所(如醫院、大眾運輸工具)依「規定仍須戴口罩」;人潮多和年長或有症狀者,「建議」戴口罩;其餘場所則由民眾「自主」決定戴口罩。
2020年12月1日秋冬防疫專案要求八大類場所室內戴口罩,至今已睽違801天,終於宣布要鬆綁室內口罩令。
2/20起,仍規定室內戴口罩的場所包括醫院等醫療機構、藥局等醫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長照機構、榮譽國民之家、兒少服務機構、身障機構和大眾運輸,僅拍照和飲食可拿下口罩。
針對口罩鬆綁,指揮官王必勝表示,雖確診個案數上周有上升且幅度不小,但目前已連續5天下降且幅度較大,推測春節後上升與民眾推遲通報較為相關,但仍會持續監測。
王必勝說明,自2/20起實施室內戴口罩放寬的通案性規定,口罩配戴分為「要求全程佩戴」、「建議配戴」、「民眾自主決定」等3層次,其中「全程配戴口罩」場所包括醫療照護機構(醫療、醫事、老人福利、長照、 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身障福利機構等)與公共運輸及特殊運具,但飲食、拍照或從事不合適、無法佩戴口罩的檢查 治療與活動時,可暫時摘下口罩。
針對「建議配戴」情境,包括民眾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時、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 良時、與年長或免疫低下者(尤其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者)密切接觸時。
其餘室內場所、室內空間,則由民眾自主決定是否配戴口罩 ,王必勝強調,自主配戴不代表「不可以戴」,民眾若感到擔憂,亦可持續配戴口罩。
媒體詢問,下一階段鬆綁方向為何?是否會讓民眾完全不用佩戴口罩?王必勝表示,口罩鬆綁的最後階段應是全面讓大家自主去戴、不存在強制佩戴一事,但目前第二階段才準備要實施,會持續觀察疫情趨勢、推動相關措施,至於國際目前的鬆綁情況,新加坡已宣布在公共運具或相關場域不再強制戴口罩。
此外,本次指揮中心宣佈,除正面表列建議或強制配戴情境外,均由民眾自主決定是否佩戴口罩,但僅為通案性規定,細節得由主管機關規定,若演唱會、餐廳等人潮聚集場所的主辦單位或店家要戴口罩,但民眾不願配合,是否會有相關罰則?
王必勝回應,若演唱會要求戴口罩,應配合主辦方規定,主辦方也有權要求不配合民眾不得入場,或採取其他措施,但「罰則」屬公權力,防疫走到現在多是自主防疫, 國民在這3年來的配合狀況也良好,少有惡意違規,若各場所自訂其他規範,建議民眾配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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