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去年11月至今年2月的草莓季,日本草莓已累積9件違規,已有輸入紀錄的違規業者,其進口草莓將採100%逐批查驗;本產季尚未有數入紀錄者,未來進口的草莓,同樣會採此標準。
食藥署今晚說明,去年12月21日發函,要求日方於今年2月5日前,提出書面資料說明不合格原因及改善與預防措施,後已於2月1日接獲日方說明輸台鮮草莓產品不合格原因及改善措施。
日方說明,其主管機關已要求出口業者及相關機關,徹底周知產品應符合台灣農藥殘留標準,經查日本鮮草莓於2021至2022年產季期間,與隔年度同一區間(2022-2023)年相比,檢驗不合格率已有下降,截至今年2月2日,日本鮮草莓檢驗不合格率已降為3.96%。
此外,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鄭維智補充,日本有申請訂定農藥殘留最大容許量,因為常在日本草莓上檢出的農藥,如克凡派、氟尼胺等,並非台灣草莓常使用項目,推測是基於氣候或環境需要,不過目前尚未核定,且現階段對日本草莓仍採百分百逐批查驗,後續將再觀察。
由於食藥署先前公布的日本草莓中,最常檢出的為賽安勃與氟尼胺2種農藥,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科長陳慶裕先前指出,賽安勃目前准許使用殺蟲劑,殘留容許量適用類別則為瓜果、瓜菜、茶、梨、蘋果等5類,按規定在草莓上不得檢出;至於氟尼胺,也是准許使用殺蟲劑,同樣在作物類別沒有單獨列出草莓,但適用其他蔬果類,其標準為0.01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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