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家連鎖超商,為7-ELEVEN、全家、萊爾富、OK、蝦皮店到店、義美;9家速食店則是麥當勞、肯德基、MOS、SUBWAY、漢堡王、頂呱呱、丹丹、21風味館、德克士。
環保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會執行秘書王嶽斌表示,環保署今年4/28公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重點一、自7月1日起,4大連鎖如飲料店、便利商店、速食店及超市,消費者自備飲料杯購買飲料時提供至少5元的優惠,在業者及民眾的齊心努力下,飲料杯自備率由過去的6%提升至16%,有效減少一次用飲料杯的用量。
重點二、買飲料忘了帶杯子也沒關係,明年1/1起,2大連鎖如超商、速食店,至少須有5%的門市、約800家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2023年達10%、2024年達15%門市。
針對循環杯借用,王嶽斌說明,為讓業者有所參考,環保署訂定「循環(外借)杯良好服務指引」針對材質及標示、借用及歸還、清洗、檢驗、環保理念溝通、良好服務標誌等6大面向規範,包含押金需提供多元支付方式、提供至少3日歸還期限,品保品管以及清洗規範、宣傳等,除了能確保循環杯服務系統的衛生及品質,透過「外借杯良好服務標誌」的識別,民眾認明標誌就可以放心借用。
王嶽斌也說,民眾借用循環杯時,不須支付或只須支付少許的押金,其押金不可超過杯子價格,即可免費借用;業者於營業場所也須標示「免費借用循環杯」,每字邊長至少五公分。
另外,A業者環保杯若於其他業者使用,也可享5元折扣,如全家的環保杯可至7-ELEVEN使用享折扣,但全家環保杯於全家做使用,即便不同門市也沒有5元折扣。
若業者沒有提供循環杯服務,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總公司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
★快點加入《壹蘋》Line,和我們做好友!
★FB按讚追蹤《壹蘋新聞網》各大臉書粉絲團,即時新聞到你手,不漏任何重要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