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今召開「協和發電廠更新改建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初稿(四接)」專案小組第5次初審會議,並延續了之前的討論。這次會議中,基隆市長謝國樑首次出席了環評審查會議。他表示,基隆市政府的立場並不反對這項計畫,但希望能等待台電向地方政府提出申請,以確保程序的完備性後再進行。

會議一開始,立委陳椒華等人就提出了程序上的問題,認為這次討論應該轉為純粹的討論會,而不是進行實質的審查,因為一些必要的資料並未完備,例如東移後的生態環境資料以及填海造陸區域的海洋生態普查等。他們要求會議散會。

對此,環保署回應表示,並非所有開發案都必須經過地方政府的審查同意,環評審查可以同步進行,並不需要再召開範疇界定會議。立委要求提供例子,說明哪些開發案不需要地方政府的同意。

謝國樑表示,台電的3.0方案確實有變更,包括地點的更改。因此,基隆市政府廢止了109年前所簽署的「基隆市水產動植物保育區」同意開發函。他認為,不論環評如何進行,未來仍需要與相關主管機關透過地方政府進行必要的申請。在進行環評之前,理論上應該經過地方政府的原則同意。

謝國樑表示,基隆市政府已根據行政程序法廢止了原本的「原則同意函」,並非不支持這項計畫,而是希望台電能依照新的方案重新向基隆市政府申請原則同意。然而,因基隆市政府作廢了原則同意函,台電對此提出了訴願。謝國樑解釋,台電提出訴願的本質,其實是理解到行政程序已被廢止,否則台電不會提出訴願。

謝國樑認為,在進行審查前,應該先與基隆市政府取得對於新方案的原則同意申請函。目前基隆市政府並未收到台電的任何申請,只是針對舊案提出訴願。他認為,如果是針對已作廢的案子提出訴願,表示台電理解案子已被廢止,但雙方立場不同,這實際上陷入了一個典型的行政訴訟程序中。

謝國樑說,這樣的程序並不明確,而協和電廠的更新案件又是民眾和社會大眾普遍關注的案件。為了確保法律上的穩定性,他提議考慮等待台電向地方政府提交新方案並取得當年地方政府的書面原則同意後,再請環保署的環評委員和專家進行審查。

他表示,基隆市政府的立場是關心公共安全和海洋保育,但今天討論的是程序上的爭議,並非是否應該進行工程。他認為,不應該讓程序和法律的不穩定性影響未來新建工程的專家和學者,也不應該讓他們陷入違法審查的疑慮中。

 

立委接連程序發言杯葛下,程序議題就進行近4小時,為了加速進行,環評會即在沒有任何說明的狀況下,將環保署人員、環評委員移到另一間會議室,與立法委員、記者、公民、地方政府、開發單位等完全隔離,環團痛批反民主,最後因發言效果不佳,主席宣布「擇期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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