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該名男子(約30多歲)因得知日系藥品,是國人到日本遊玩最愛買的商品,因此看中此商機,以團購方式吸引消費者一起買,他則從中賺取差價。不過,有民眾發現此事後,通報衛生局處置,男子遭傳喚陳述意見,才發現自己已經違法。
男子到案後坦承不諱,他以為只是單純的團購行為,不知道這麼做已經違反台灣法律,也立即將團購內容下架,並停止相關的買賣行為,也願意接受相關懲罰。
衛生局局長陳南松表示,依據規定非藥商或藥局不可以販賣藥品,藥商也僅能於網路販售乙類成藥,如綠油精、曼秀雷敦、白花油等,一般民眾更不得在網路、電話等從事代購與販售等交易行為,否則會違反《藥事法》規定。
而違規者將會被認定是「無照藥商」,觸犯《藥事法》第27條規定,可以開罰3萬到200萬元的罰鍰。
衛生局呼籲,網路購買的海外藥品無法確認產品來源,且未經醫師、藥師等專業人員諮詢下,將無法正確使用藥品用量,若產生嚴重副作用不良反應,將無法尋求救濟,為保障自身用藥安全,應避免購買來路不明之藥品,否則傷了荷包又傷身。
局長陳南松提醒,若有藥品問題應洽詢藥師,堅持「五不原則」:不信、不聽、不買、不吃、不推薦。若對藥品相關標示有所疑慮,可逕至[衛生福利部網站]查詢(https://info.fda.gov.tw/MLMS/H000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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