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要7天後才能搭機
觀光局今日「旅行業辦理入、出境團體旅遊操作指引」已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核定,針對「旅行業辦理入境團體旅遊操作指引」共4面向15要點:
一、入境旅客及接待之旅遊產業應遵循事項: (一)為避免疫病跨境傳播,境外確診者自採檢日起 7 日內暫緩搭機。 (二)接待入境旅客之旅行業者須確保境外旅客出發前,由國外組團社向旅客清楚告知說明國內現行防疫規定、投保海外醫療險之必要性,以及在臺染疫配合國內現行防疫規定所衍生費用由旅客自付。
二、 旅遊產品規劃及行程安排 旅行業者應先確認返回國家之入境相關規定,確認是否須提供PCR檢測陰性報告,若返回國家規定須提供PCR檢測陰性報告,則安排至醫院採檢作業應列入行程規劃。
每2天快篩、外出戴口罩
三、 旅程期間防疫措施 (一)旅客入境自主防疫期間應進行家用抗原快篩,快篩結果如依自主防疫指引規定方式判定確診,應配合至指定場所居家照護或就醫治療。 (二)旅客須有 2 日內家用抗原快篩陰性結果才可外出,外出期間全程佩戴口罩,維持社交距離,有飲食需求可暫免佩戴口罩,並於用畢後立即佩戴口罩。
(四)食:旅行社應安排符合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所訂「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之餐廳用餐,不得與國人同桌共餐,並提醒旅客用餐期間依國內對外食規定。用餐離開座位時及餐點使用完畢後應立即佩戴口罩。
(五)宿:入住一般旅宿(觀光旅館、旅館及民宿),同住家屬或同行者不受 1 人 1 室限制,惟行程間不得更換同住名單。為接待外國旅客之各旅宿業者須辦理防疫事項:
(六)遊:安排之景點如有其防疫要求,均應配合執行。
(七)購:遵守購物場所防疫規範。
(八)行:旅客若於入境後尚未進行首次快篩前,旅行社應安排專車或遊覽車接送旅客,旅客於交通工具上應配合防疫規定,並作妥大眾運輸交通工具上相應之防護措施。
快篩陽要就近安置
四、 發現旅客疑似 COVID-19 確診者作為 (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規定調整) (一)若有疑似 COVID-19 症狀時,導遊應立即協助進行快篩,檢測結果為陰性時,始可繼續行程。 (二)如快篩結果為陽性者,旅行社應指派專人協助確診旅客,就近尋覓適當場所安置,並即時通報當地衛生主管機關,依其指示續處,確保旅客獲得妥適照護。所需治療費用由確診者自付費用,確診個案應配合防疫規定,於解除隔離後離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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