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仍要讓鏡電視上架86台或叫停?翁柏宗表示,系統業者依據《有廣法》來申請頻道異動及上下架,昨日委員會決議續行審議,還需要補充上架有線電視系統所生費用及財務支出等議題。
NCC今年1/19決議許可鏡電視新聞台,其附加12項負擔、14項保留廢止權、16項行政指導,如有違反附款,經NCC委員會討論後符合比例原則才能依規廢止;負擔包含開播次日起3個月內補實至少450人編制、應落實其所訂定之編輯室公約等。
其內容多為鏡電視營運計劃書、到會說明或承諾,僅2項保留廢止權為NCC所提,一、不得受滲透來源之直接或間接指示、委託或資助,從事新聞製播或業務經營;亦不得接受滲透來源直接或間接之投資;二、就與大陸之往來,該公司應符合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快點加入《壹蘋》Line,和我們做好友!★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兩次被轟藐視國會! 陳耀祥:尊重立院「都依法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