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位處季風氣候區,受到盛行季風的交替、地形的阻隔,每年十月起至隔年四月梅雨季節來臨前,正是中南部乾燥季節,也是森林火災的好發期,農委會林務局即日起運用災防告警細胞廣播機制,提醒國人千萬嚴防火警。
林務局也指出,5年間台灣每年平均發生58.4起森林火災,平均森林被害面積約40.14公頃,致救災人員疲於奔命及造成森林資源損失,又歷年森林火災事件發生原因,研判有97%是人為因素所引起。
為主動提醒進入高風險地區之民眾防災意識,農委會林務局運用災防告警細胞廣播機制,當特定地區連日高溫乾旱、森林底層林下燃料極度乾燥時,即主動發布森林火災警報至當地民眾手機,提醒民眾應謹慎用火、避免任何引火行為,「不」燃燒雜草、「不」亂丟菸蒂、「不」隨地焚燒垃圾等,避免森林火災發生。
依據森林法第34條規定,在森林區域及森林保護區內,除非經過許可,不得有引火行為,違反規定者,最高可處60萬元罰鍰;至於放火燒毀他人之森林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須負民事賠償責任。
另外,為鼓勵民眾共同防範森林火災,舉發燒毀國、公有林者,經查獲犯罪行為人,將致贈舉發人每案10萬元以下破案獎金,若情節重大,得提高至新台幣100萬元;而最先通報森林火災發生者,則發給5千元以下獎金或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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