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教育局長楊振昇今天上午在市議會回應狼師問卷回收狀況證實,該局共發出去2053份問卷,共回收600多份,回收率約3成5,只有不到10份問卷回覆「有聽說有同學遭性侵害或性騷擾」,其中有1份問卷當事人填寫「本人曾在校遭受性侵害。」
但對於個案是否有超過司法20年追訴期,楊振昇僅表示:「追溯期的認定由司法審判認定。」
台中市教育局指出,教育局針對狼師任教過的西區、北區與南屯區三所國中,曾任教的學生全面普查,因為該師任教第一所學校時間,橫跨10多年到20多年,事隔久遠,導致許多問卷遭「查無此人」遭退回。
回收問卷中,出現一名學生,自稱自己10多年前有受到該狼師性侵害,她並具體描述自己被狼師侵害的方式,教育局對此相當重視,已經將其列為第4個受害者,這也讓該案從原本人本基金會揭露的3個受害者,再增至4人!
這名回填問卷的受害者自稱受害的時間距離現在只有10多年,遠低於《刑法》公訴罪20年追訴期,這也表示,如果該生受害的事實確定,檢方就可以依此向狼師提起《性侵未成年少女》公訴罪。
不像受第一位站出來、勇敢指認狼師性侵的A女,事發至今已經25年、超過《刑法》20年追訴的影響。
教育局對此表示,市府目前的確有收到4名受害者性平申訴案,除了A女以「解聘狼師」結案,另3案已經併案處理,對於涉及《刑法》部分則將已交由檢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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