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任後馬上進行了解,原來黃敏惠市長任內,並不是沒有錢裝LED燈,因為中央已經撥款補助1億3000萬元,但為什麼遲遲不執行?即使中央多次來文催促,若嘉義市再不換裝,就要把錢收回去了,仍舊無用。我找來工務局長及承辦同仁,他們邊講邊落淚,我才知道因為市長擺不平各方支持者的競逐,因此一拖再拖,導致承辦人員壓力極大。

市政如果都要考量各方樁腳的利益,當然很難進行,因為順了姑意會逆了嫂意。但是如果以市民需求優先,那就應該趕快進行。當時我對黃市長竟然可以拖那麼多年,而不進行LED換燈工作,感到非常訝異。

但不久就知道,原來裡面包藏很多利益鳩葛,當時還有一位長年官商勾結的人士,跑來告訴我其中好處多多,他要替我去「喬」。意即他要按照慣例,來讓某家廠商得標,他則去拿回扣。這種違法的事情當然要防堵,之後我對這個所謂支持者保持戒心,當然因為拿不到好處,2018年市長選舉時,對方也表態不再支持我。

我當時請工務局同仁趕快評估可行方案,以免1.3億被收回。同時了解嘉義市一共有3萬盞路燈需要置換,而當時路燈一共有26種,損壞後常常難以修繕。針對路燈不亮,市長怎麼能夠拖那麼久還不處理?難道當作嘉義市民無所謂,對市政效能低下已經麻木了?

我劍及履及,找來專家及工務局討論後,評估LED可以節省電費,而裝置路燈的目的就是要照亮街道,於是決定不購買燈具,而購買燈亮的服務。同時決定全市3萬盞路燈一起換裝,除了中央補助的1萬3000盞外,另外1萬7000盞路燈,我以節省下來的電費,分十年來付給廠商。並訂定如果路燈不亮,四小時內必須修理,換新LED燈具一天內就要完成的扣款條件。

在執行能力一流的工務局長李建賢努力下,嘉義市成為全國第一個購買燈亮服務的城市,照明是過去的3倍以上,減少車禍,改善治安,連汽車失竊率都下降。

嘉義市全面換裝LED燈,除了年省電費約2700萬餘元,節省七成用電;減少的碳排放量約1萬5523公噸,十年下來累計的總減碳量,相當於400座嘉義公園的吸碳量,並且可減少了四位專門在換修路燈的人力。

這個完全免出經費,又能節省公帑的全市換裝LED路燈計畫,得到當年行政院長賴清德的大力肯定。當然因為一亮十年,也曾被某些習慣拿到好處的議員嚴厲批評,甚至移送檢調單位調查,我和李處長詳細說明,結果當然沒事。只要不圖利自己,而是圖利市民,就能得到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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