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歲的竇萬貴出身江蘇徐州,在新疆工作40年,仕途堪稱一帆風順,2024年3月落馬之前已升任新疆政協副主席,法院審理查明,他在2003年至2022年之間,利用擔任新疆阿克蘇地委書記及新疆自治區政協副主席等職務圖利,包括工程招標、礦產開發、企業經營、職務提拔等事項,他都要收賄圖利,直接或透過他人收受鉅額財物,收賄總額達2.29億人民幣。
中國網路媒體在竇萬貴被「雙開」調查之後曾經評論,竇萬貴曾被評為「優秀縣委」,受到拔擢,但他「把官椅坐成收銀台」,賣官、賣工程,「生意」越做越大,貪腐從2003年跨到2022年,「跨度比《甄嬛傳》還要長。」
中國央視報導指,竇萬貴論罪應當判處死刑。有鑑於他被捕後主動交代監察機關尚未掌握的絕大部分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因此作出死緩判決。他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贓款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根據過去經驗,獲判死緩的貪官如在這兩年緩刑期間「表現良好」,可能被減為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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