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引述《衛報》(The Guardian)報導,專家表示,被引爆的通訊裝置似乎使用了少量且需花費時間謹慎組裝的軍用級塑性炸藥,而同時有報導談到,這些裝置是一家與歐洲有來往的以色列空殼公司所製造。

英國克蘭菲德大學(Cranfield University)軍火試驗與評估中心(COTEC)專家勞倫斯(Trevor Lawrence)說,爆炸通訊裝置「看來使用高級軍用塑性炸藥…你只需5克左右,但將炸藥植入呼叫器並確保呼叫器仍能發揮功能,是一項相當複雜的工作」。

勞倫斯指出,軍用塑性炸藥無法透過一般商業管道取得,爆炸時如果靠近人體頭部或軀幹,能導致嚴重傷亡。這符合本週黎巴嫩連環爆炸事件的狀況。他還說:「炸藥造成的傷害完全取決於距離。」

塑性炸藥也很難偵測,尤其是在少量使用的情況下,通常需要添加標籤劑以便偵測。有鑑於黎巴嫩爆炸案顯然就是要打擊真主黨(Hezbollah)戰士及領導人,事件中使用的炸藥不太可能添加標籤劑。

《紐約時報》根據情資簡報報導,爆炸的呼叫器是由一家以色列空殼公司製造,這家公司甚至還費心將正常呼叫器出貨給其他客戶。

爆炸裝置背後,似乎是一個蓄意造成混淆的空殼公司網絡,其中一些位於歐洲。這起連環爆炸案迄今牽涉台灣金阿波羅公司(Gold Apollo)、匈牙利BAC CONSULTING KFT公司、保加利亞Norta Global Ltd公司及日本通訊器材廠商ICOM。

以色列顯然能獲知真主黨希望採購5000個呼叫器,以及真主黨領導人今年下令禁用手機後改以手持對講機作為替代品,以色列並且成功在大約5個月前供應真主黨這些產品,這一切表明以方情報水準非常高。

以色列前副國家安全顧問佛雷利區(Chuck Freilich)提到:「像這樣的行動需要100個步驟,且所有步驟都得完美執行。」他補充道,本週襲擊真主黨這樣的野心,唯有作為軍事行動升級開端的一環才有意義。

佛雷利區認為這「展現看來相當傑出的戰略能力」;但考慮到以色列已在加薩走廊(Gaza Strip)作戰近1年,他也質疑以軍是否準備好在北部發動大規模戰爭。

情報機構擁有公司不乏前例,但控制一家公司大量製造秘密武器又是另一回事,也引起遠距爆炸裝置是否符合國際法的相關問題。

根據英國牛津大學(Oxford University)國際法專家狄爾(Janina Dill),「襲擊方很難證實,使用呼叫器的人是否因在真主黨擔任作戰角色而成為合法攻擊目標」,且襲擊方對「呼叫器爆炸當下的環境情況所知甚少」。

真主黨領袖納斯拉勒(Hassan Nasrallah)強調,17、18日發生的攻擊事件「可被視為戰爭罪、宣戰或者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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