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紐約郵報》報導,派特森於10月30日被范寧縣警局逮捕,她將此事件形容為對她和她家人的一場震撼和創傷,也爆發了關於政府對親職控制範圍的廣泛討論。
派特森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說,「這對我們來說是個巨大的衝擊,我的孩子從未見過這樣的場景。他們第一次接觸警方,竟是看到自己的母親在家中被戴上手銬帶走,這對他們來說非常受傷」。
派特森的10歲兒子索倫(Soren)在萬聖節前一天,未經母親允許,獨自走了不到一英里(約1.6公里)的路回家。警方在邊境附近發現了索倫,並通知派特森他的地點。當時,派特森因陪伴另一名孩子看病,無法及時趕到。警方隨後將索倫送回家,但幾個小時後,返回將派特森逮捕。
派特森的律師戴維‧德盧加斯(David DeLugas)表示,警方曾暗示如果派特森同意在兒子的手機上安裝GPS追蹤裝置,可能會撤銷指控,但這一要求既未正式書面提出,也未明確說明。
德盧加斯指出此事件的矛盾之處,「第二天就是萬聖節,孩子們通常在晚上不帶父母的陪伴下敲陌生人的門要糖,而我的當事人卻因孩子在白天獨自步行不到0.1英里被逮捕」。
派特森的遭遇引發了關於親職自主權的廣泛討論,支持「自由放養式教育」(Free-Range Parenting)的聲浪也逐漸高漲。派特森表示:「作為父母,我們應該有決定的自主權,不論是選擇將孩子保護得密不透風,還是給予他們更多的自由與自主,這應該是我們的權利,而非某個不瞭解我們家庭的政府機構來決定」。
目前此案尚未正式結案,但派特森拒絕接受認罪協議,表示將繼續為自己的親職權利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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