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伯克海默起訴了布魯克伍德雞翅餐廳,稱該餐廳未警告他所謂的「無骨翅膀」,對消費者來說當然就是無骨無皮的肉塊,而裡面居然有骨頭。訴訟還包括其供應商和生產雞肉的農場,指控所有人都有過失。
但經俄亥俄州最高法院在昨日的裁決後,消費者現不能期望無骨雞翅真的沒有骨頭。最高法院以4-3的裁決表示,「無骨翅膀」指的是一種烹飪風格,而消費者應該對骨頭保持警惕,因為雞有骨頭是常識。最高法院跟下級法院站在同一邊,駁回了伯克海默的訴訟。
大法官德特斯(Joseph T. Deters)根據大多數法官意見寫下,「一個在菜單上看到『無骨翅膀』的消費者不會真的相信餐廳保證這些食物中沒有骨頭,就像一個吃『雞手指』(雞柳,chicken fingers)的人知道他沒有被端上真正的雞手指一樣。」
而持反對意見的法官稱德特斯的推理是「完全的胡言亂語」(utter jabberwocky),並表示應該讓陪審團決定餐廳在提供伯克海默那一塊無骨雞翅時有無過失。
大法官唐納利(Michael P. Donnelly)持反對意見並寫道,「我們必須自問一個問題:在我們國家裡,那些給孩子吃無骨翅膀、雞柳條或雞塊或雞柳的父母,真的有人會相信父母期待雞肉裡會有骨頭嗎?當然不會」,「當他們看到『無骨』這個詞時,他們認為這代表雞肉『沒有骨頭』,就像所有有正常邏輯的人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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