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眾院1月12日無異議一致通過「台灣保護法案」(Pressure Regulatory Organizations To End Chinese Threats to (PROTECT) Taiwan Act)與「不歧視台灣法案」(Taiwan Non-Discrimination Act)。

「台灣保護法案」由眾議員魯卡斯(Frank Lucas)提出。法案要求,若台灣人民的安全、社會或經濟制度因為中國的行動造成威脅,美國應在最大可行範圍內將中國代表排除於20國集團(G20)、國際清算銀行(BIS)等國際金融機制與組織之外。

「不歧視台灣法案」由共和黨籍眾議院外交委員會印太小組主席金映玉(Young Kim)與民主黨籍眾議員葛林(Al Green)提出。法案呼籲美政府支持台灣加入國際貨幣基金(IMF)、參與IMF有關台灣經濟與金融政策的定期監管活動、提供台灣民眾在IMF的工作機會,及讓台灣接受IMF技術援助與培訓。

金映玉在法案通過後隨即透過X平台表示,不能允許中國共產黨將台灣排除在國際組織之外,她將永遠為全球熱愛自由的夥伴代言。

在眾院通過這2項法案後,法案將送交聯邦參議院審議。待參院同意後,法案將送交白宮交由總統拜登簽署正式生效。(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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