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加坡《新明日報》報導,45歲女子張思雲是單親媽媽,雖然年過4旬,由於保養得宜,仍是風韻猶存。她曾是精神科醫生陳恆寧的情婦,在交往期間還曾經同赴布拉格浪漫出遊。不過,就是在布拉格期間,她查看情夫的手機,發現情夫交往複雜,對她純粹是玩玩而已,憤而與情夫分手。
張思雲與情夫分手後,還向法院提告,前情夫陳恆寧身為精神科醫生,曾經私下開了多達280顆鎮定劑給她服用,卻沒有遵照法規,登記在醫療紀錄內。
全案經法院審理後,法官在去年7月,以證據不足,判決張思雲敗訴,她還須負擔高達台幣約598萬元的訴訟費用。
由於張思雲交不出這些高額的雙方律師費用,先前已經被扣押了新加坡幣4000多元(約台幣9萬5600元)的銀行存款。近日,她又收到法院信函,指出前情夫向法院提告要求宣告她破產,並清算資產以支應訴訟費用,她必須於10月26日出庭答辯。
張思雲表示,她只有一間仍在交房貸的房子,還要養13歲的兒子。雖然她還有房屋仲介的工作,但是已經無法支應這些開銷了。萬一被宣告破產,她不但沒辦法帶兒子出國旅遊,可能連兒子的補習費都付不出來。她會出庭答辯,但是已經請不起律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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