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汗劑產品琳瑯滿目,目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的成分有氯化羥鋁(Aluminum Chlorohydrate)、鋁鋯複合鹽類(Aluminum Zirconium salts)、氯化鋁(Aluminum Chloride)、倍半氯化羥鋁及其衍生物(Aluminum sesquichlorohydrate及其衍生物)這4種。
食藥署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科長張家榮近日接受媒體聯訪表示,止汗劑屬特定用途化粧品,製造或輸入前應取得衛福部許可證,民眾購買時應看清楚,產品外包裝是否有完整化粧品應標示事項。
至於如何使用,張家榮建議,使用前務必檢查肌膚狀況,除毛刮毛後或肌膚有傷口、發炎等情形時,要避開傷口,不可以全身塗抹,「限局部」用於腋下等易出汗部位。
最佳使用止汗劑時機是睡前或肌膚乾燥情況。張家榮說明,因為使用後6至8小時產品才會起作用,所以應避免在大量流汗、散熱後使用。
他最後提醒,市售的止汗劑產品種類多,常見包括滾珠劑、噴霧劑型、固狀劑、乳霜劑及粉末狀等,消費者可依使用需求及習慣選擇適合自己的產品,但止汗劑與常見的保濕化粧品、防曬劑不同,應視情況適量使用,以避免肌膚刺激。(綜合中央社、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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