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報導,新加坡50歲女子洪萱宇自2018年2月4日起,雇用印尼女子伊拉哈圖(Islahatul)當女傭。根據新加坡法律,女傭只能執行家務,不能到工作場所當勞工。洪女卻把女傭當成「奴隸」般肆意使喚,一個人當成二個用,家務、勞工二頭的事情都要做。
4月28日當天早上,女傭來不及準備早餐,惡劣至極的洪女竟然不把人當人,有如違法的「丟棄家中寵物」一樣,誘騙女傭說要讓她回印尼家鄉度假10天,然後就帶著女傭到達峇淡島。
到了峇淡島後,就把女傭留在當地,然後對女傭說,你自己坐計程車到機場,自己買機票回印尼泗水家鄉。洪女這時才把手機還給女傭,然後自己離開,如同「放生」般,留下女傭獨自一個人在離印尼泗水家鄉1300公里的海島上,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回。洪女還用女傭的薪資支付一路上的車費,並取消掉女傭的工作證。
被「放生」的女傭向計程車司機求救,輾轉聯絡到了當初的人力仲介公司,直到5月2日才回到新加坡報案。全案偵結後,新加坡法院8月25日判處洪女罰款新加坡幣1萬3000元(約台幣3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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