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十名旅英港人10月16日在中國駐曼城總領事館外抗議,遭自領事館走出的人員破壞道具,雙方爆發衝突,一名港人並被拖入領館區圍毆,直到英國員警將他救出。鄭曦原19日接受媒體採訪時坦承曾對參與抗議的港人施暴,但堅稱這麼做是他身為外交官的「責任」。

這起事件在英國政壇和社會掀起軒然大波,議員紛紛要求政府將涉入的中國外交官驅逐出境、宣布他們是「不受歡迎人物」(persona non grata),並確保刑事究責滴水不漏。

關注中國影響力活動的英國艾克斯特大學(University of Exeter)博士後研究員馬丁(Martin Thorley)告訴中央社,曼城事件引起許多平常對中國或政治議題不太感興趣的英國民眾注意,對中國的負面觀感不排除將隨時間發酵。

不過,儘管有「對中鷹派」議員陸續透過質詢與召開記者會施壓,英國政府堅持「法治」原則,主張應對事件進行嚴謹的犯罪事實認定、不可輕易憑流傳於社群媒體的所謂現場影像紀錄將人定罪,政府尊重警方的獨立調查權,將視事態演變採取必要行動。

事發至今已近兩個月,外交大臣柯維立(James Cleverly)周三(12/14)透過書面聲明向國會上、下議院表示,6名原派駐曼徹斯特的中國外交官,包括鄭曦原,要不是已離境、就是即將返回中國。

柯維立指出,本月稍早,大曼徹斯特地區警方向英國外交部傳達,希望對鄭曦原及其5名屬下進行警詢。依據外交慣例,英國警方只能在中方解除有涉案疑慮人員的刑事豁免權後,才能針對個人展開刑事調查。曼城警方因此商請外交部向中國政府轉達相關要求。

柯維立表示,英國外交部給中國政府一周的時間履行要求。中國大使館在北京指示下告知英方,鄭曦原任期已滿,且「已回到中國」;其他5名人員則已經、或者很快就會離境。

柯維立提到,《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賦予各國權利可「隨時」撤離領事駐點人員。儘管他對中方相關人員如今已無法接受警詢或面對司法制裁「感到失望」,柯維立指出,那些必須為發生在曼城的「可恥」事件負責的個人如今已不是合法派駐在英國的領事人員,他對這一點表示肯定。

根據柯維立發布的聲明影片,英方給中方解除相關人員刑事豁免權的期限是周三截止。他認為,北京撤離相關人員的決定顯示英方對中方發揮了「有效」影響力。

不過,「對中鷹派」議員對這樣的事件轉折意見分歧。

克恩斯(Alicia Kearns)發布聲明回應,英國民眾合理期待在英國境內犯罪的人都必須承擔後果,這才是「法治」的真諦。然而,攻擊抗議民眾的中國外交官卻如懦夫般逃離英國,此舉雖讓他們的罪責昭然若揭,卻也讓不幸遭攻擊的抗議人士無從伸張正義。

克恩斯要求外交部宣告逃離英國的中國外交官是「不受歡迎人物」,並向中方清楚表達永不歡迎相關人等入境。

另一方面,曾為遭施暴港人Bob Chan在倫敦大動作召開記者會的「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 IPAC),周三以Bob Chan以及IPAC共同主席、前保守黨黨魁史密斯(Iain Duncan Smith)與選區在曼徹斯特的工黨籍國會議員、IPAC成員阿夫扎爾.汗(Afzal Khan)的名義發布聲明,對中方撤離相關外交人員表示歡迎。

阿夫扎爾.汗說,他欣見英國政府終於採取行動。Bob Chan說,他相信這是解決「複雜外交問題」的方法,事情終於告一段落。

不過,史密斯指出,允許該為暴行負責的人士在未受起訴的情況下抬頭挺胸離境,英方顯然做得不夠。

他提到,容許中方回收這些人不是正義,「我們早該在數周前就把他們趕走」。

流亡英國的前香港立法會議員羅冠聰透過臉書表示,中方相關人員回國後研判會在官媒大肆渲染他們如何「受外國敵對勢力打壓」,甚至加官進爵、成為「戰狼外交」大旗手。

中國駐英大使館則稱,英國政府不僅未盡到保護中方總領館館舍和人員安全與尊嚴的國際法義務,事後還「偏袒包庇港獨暴徒」,中方已就此向英方提出嚴正交涉。

大使館發言人指出,鄭曦原任期已滿,「不久前已奉調回國」,這是正常的人員輪換。(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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