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蘋新聞網
綜合報導
帶您快速了解新聞核心內容:金管會及國泰人壽聲明針對意外險理賠爭議進行澄清,強調保單並不因「明知危險而為之」不保,已確認所有合約條件下的案例理賠狀態。媒體報導不實,國泰人壽要求確保保戶權益。
重點整理如下:
- 金管會強調,『明知危險而為之』並非傷害保險不理賠之理由,報導不實。
- 國泰人壽已確認李姓保戶為其投保人,並啟動理賠程序,澄清非他保險承保。
- 失蹤者若於一年後仍未尋獲可按合同條款先行支付保險金,日後若生還需退回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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