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無論個人綜合所得稅或公司行號營利事業所得稅皆可在申報期間,於結算申報系統或紙本申報書填載應退稅款採直撥退稅之金融機構帳戶資料。公司行號平時亦可利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辦理線上申請(https://www.etax.nat.gov.tw/首頁/線上服務/線上申辦/稅務線上申辦/營所稅/免用憑證/營利事業所得稅使用、異動、取消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e指就能完成填寫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一經申請,往後年度均可適用!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依申報方式分3批次退稅,第一批退稅在114年7月31日,申報方式包括網路申報(含手機報稅),稅額試算則是線上登錄、電話語音(0800-000-321)確認,以及114年5月12日以前稅額試算紙本回復至戶籍地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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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退稅在114年10月31日,申報方式包括二維條碼或人工申報,以及稅額試算,於114年5月12日以前稅額試算紙本回復至非戶籍地國稅局,114年5月13日至6月30日以前稅額試算紙本回復至各地區國稅局。第3批退稅在115年1月20日,包括逾期申報,申報繳稅及不繳不退,經國稅局核定為退稅案件。
高雄國稅局強調,納稅義務人申報綜合所得稅如有應退稅款,採用網路(含手機)申報加「直撥退稅」,可享最早退稅及零時差自動撥入指定帳戶,省時便捷又安全。如有疑問,請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k.gov.tw)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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