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綜所稅5月起跑,為因應美國對等關稅對台灣產業的衝擊,今年辦理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繳納,時間延長一個月至6月底。綜合所得稅雖然延長申報期間,財政部表示退稅期程不變,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依申報方式分3批次退稅。

南區國稅局表示,第1批退稅適用對象,包括採用網路(含手機)申報、稅額試算以線上登錄或電話語音確認回復,以及稅額試算在5月12日前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以紙本回復的退稅案件。南區國稅局統計截至目前,初步統計該局符合第1批退稅條件件數約52萬件、退稅金額約新台幣73億7,537萬元。

南區國稅局說明,綜合所得稅退稅方式,包括直撥退稅及寄發憑單退稅,納稅義務人申報時有提供金融機構或郵局帳號者,即採直撥退稅,退稅款將直接撥入其指定帳戶;未採直撥退稅者,則由國稅局寄發退稅憑單,金額不滿5,000元的退稅,納稅義務人可就近向退稅憑單所載的指定付款銀行兌領現金,餘均須存入金融機構或郵局,透過票據交換方式領到退稅款。

南區國稅局表示,第1批退稅憑單兌領有效期間自本年7月31日起至9月30日止,民眾如接獲退稅憑單,請儘速持憑單向指定的金融機構兌領或提出交換。

至於第二批退稅時間,南區國稅局表示,將在114年10月31日,申報方式包括二維條碼或人工申報,以及稅額試算,於114年5月12日以前稅額試算紙本回復至非戶籍地國稅局,114年5月13日至6月30日以前稅額試算紙本回復至各地區國稅局。

此外,第三批退稅則在115年1月20日,包括逾期申報,申報繳稅及不繳不退,經國稅局核定為退稅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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