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卓榮泰11月6日主持中央道路交通安全會報,指示金管會持續研議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費率計算,不採性別因素部分,並研議提高肇事致受害人死亡者保險費率,盼藉此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卓榮泰指出,改良車輛保險制度,包含商業類的任意險,請金管會廣泛研議並納入研究,未來提出更完善的汽車保險制度檢討與設計,並於2025年底完成研究後再進行專案報告。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指出,現行強制車險費率計算,女性的費率確實比男性低,也因此發現不少民眾將車主登記為女性以圖少繳費率,但並非實際駕駛人,結果造成計費基礎不公平,保險局考量英國、美國加州、德國及日本等國,都沒有採計性別因素的作法,因此研擬取消性別區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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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局表示,現行規定保險費率表分成10個級數,第一次投保或無承保紀錄的車主,以30歲以上、60歲以下的第4級費率計算 (無加減費),男性年繳保費為1398元,女性為1318元,男女相差約80元。未來若排除性別因素後,預期女性保費將增加、男性則會減少。

不過也有女性團體表示,不少女性遵守交通法規從未違規或肇事,且從未借車給別人發生交通事故,卻因這次金管會修法取消性別差異,導玫未來多繳保費,對守法的女性也不公平,若金管會想杜絕「車主登記為女性,但非實際駕駛人」的情況,應另外設計配套措施來防範,否則是懲罰一直以來守法的女性國民。

保險局表示,第二個修法方向在於加入車種、違規肇事酒駕紀錄加費,肇事致受害人死亡,保險註記為非車主的肇事駕駛會調高費率等級。蔡火炎表示,現行費率等級僅依前一年度理賠紀錄費率加3級,一個級距相當於調高100元,但現行不會因受害人傷亡情形而有費率差異,未來研擬再區分為肇事致人死亡或受傷,費率等級將再進一步拉高。

第三個修法方向是針對非車主的肇事駕駛人。蔡火炎表示,未來強制險理賠,將註記「非車主的駕駛人」,未來該肇事駕駛人若買車,強制車險就必須適用較高費率等級,不過若肇事駕駛人一直不買車,強制險費率也就罰不到該車主。

外界質疑,強制車險各級費率差距不大,一個級距相當於調高100元,對肇事駕駛人恐不痛不癢,保險局是否考慮拉高各級距費率?蔡火炎指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不能只靠強制車險,這只是輔助,主要目的是讓受害人能夠快速獲得賠償,應由道路交通主管機關對肇事駕駛人予以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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