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今召開第6次碳費費率委員會,建議一般費率訂為每噸碳新台幣300元,優惠費率A(行業別指定削減率)、B(技術標竿指定削減率)分別為50元、100元。環境部氣候變遷署長蔡玲儀表示,後續環境部會預告核定費率草案,預訂明年試申辦,2026年正式收費。一般費率部分,環境部說明,碳費採先低後高模式,以分階段調升為原則,建議一般費率起徵價格訂為每公噸300元,後續仍可再視自主減量情形、產業競爭力及國際碳定價水準逐年檢討。
對於今天第6次碳費費率審議結果,工總表示各產業對碳費的負擔能力差異頗大,且景氣循環及產業執行減量措施需成本投入,應讓企業將資金留作低碳轉型投資,碳費費率不應過高。這次建議費率,一般費率每公噸300元,優惠費率A為每公噸50元,優惠費率B每公噸100元,工總認為仍然偏高,不利於產業低碳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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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總表示,碳費制度設計不僅影響產業,更應通盤考量對經濟、社會的衝擊,碳費費率偏高,加上基本工資、電費等成本同步調升,對產業形成沉重負擔。政府在最後決策前,應對個別產業的承受能力及物價上漲的影響,做全盤性的評估。
工總表示,目前碳費規劃並沒有與台版CBAM同步,沒辦法對國外進口高碳排的產品課稅,無異於鼓勵進口國外高碳排產品,不但傷害台灣相關產業,更無助國內達到淨零碳排的目標。呼籲政府應儘早實施台版CBAM。
另外,環境部表示今天召開的碳費審議會議並建議,2030年後一般費率可考量每公噸碳費為1200元至1800元,可望接軌國際碳定價水準。徵收對象明年需在5月底前試申報碳費(但不繳費)、6月30日前申請自主減量計畫;在2026年5月底前依明年的排放量及適用優惠費率繳費。
依據環境部公布收費辦法,碳費徵收對象為溫室氣體年排放量達2.5萬公噸以上的電力、燃氣供應業及製造業,推估收費對象約500廠,包括281家公司,其中有141家上市櫃公司在內。業者可透過達成「行業別指定削減率」或「技術標竿指定削減率」適用優惠費率(A、B方案)。
環境部統計全台有4家工廠年排放量1000萬噸以上,國內工廠多數集中在年排放5萬至10萬噸,合計183間工廠,其次為10萬至100萬噸計178廠。若以每噸碳300元估算,若完全不減碳、不提自主減量計畫下,1000萬噸約繳近30億元碳費;年排放量10萬噸工廠1年繳2250萬元碳費。若以優惠費率B的100元估算,預估2026年起每年收入約60億元。
至於企業要如何適用優惠費率A、B,環境部表示優惠費率A(行業別指定削減率),要求一般行業至2030年相對基準年2021削減42%,包括鋼鐵業25.2%、水泥業22.3%;優惠費率B(技術標竿指定削減率),各行業至2030年相對基準年平均(2018至2022年)削減率達23%。環境部估算,若碳費徵收對象都能提出自主減量計畫,推估2030年可減少37 MtCO2e,約相當2005年排放量的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