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控今天下午召開法說會,在法說會召開前,新光金發重訊駁斥外界違背「金金分離」一事。
鏡週刊今報導,新光金與台新金合併案傳出內鬼風波,台北地檢署接獲檢舉,指新光金董事會早就被台新金董座吳東亮滲透,才會接受台新金開出比中信金更差的條件合併,嚴重損及新光金股東權益,如今關鍵鐵證曝光,台新金董座吳東亮被錄到親口承認新光金的魏寶生等4席董事是他個人以大股東身分的指派,證實新光金董事會早就被台新金董座吳東亮指派的董事滲透,不僅是假合意合併,涉及背信等罪,更已違反「金金分離」原則,台北地檢署已接獲相關錄音檔偵辦中。
新光金重訊表示,該公司董事均符合「金融控股公司發起人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負責人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第4-1條之規定,並恪遵法令執行職務,善盡董事職責;董事及其關係人並無同時擔任其他金融控股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總經理之情事,業經主管機關檢視,確認本公司符合金金分離原則。
新光金控於重訊表示,綜上所述,該公司董事選任相關作業均依法合規,並無違反金金分離原則之情事,該案對公司的營運並無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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