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表示,為供應夏季期間民眾較高的用電需求,需啟動更多發電機組因應,導致夏季供電成本上升。因此為反映夏季、非夏季供電成本差異,同時鼓勵民眾節約用電,台電自78年實施季節電價制度,其中非夏季電價較低,夏季電價較高。

以住宅用電為例,每年6月至9月,為期4個月為夏季電價收費期間,其餘8個月為非夏季電價期間,台電強調是差別訂價,而非電價調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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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指出,一般家庭夏季平均月用電量413度,月電費1023元;非夏季平均月用電量301度,月電費593元,等於夏季電費相較非夏季,電費約增加430元,漲幅約73%。台電強調增加的電費中,314元、占比73%是因用電量增加導致電費上升,剩下的116元、占比27%,才是受到夏月電價的影響。

台電另舉例小商店的夏季平均月用電量從1423度增加到1823度,月電費8070元;其中57%、2074元電費是基於用電量提升,其餘43%、1557元來自夏月電價因素。

另外,111年9月19日電價費率審議會決議,自112年起,高壓以上用戶的夏月電價期間,調整為5月16日至10月15日,並調降其非夏月電價費率,引導用電大戶調整生產排程,提高節電誘因;一般民生用戶像是住宅、小商店等,夏季電價則維持6至9月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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