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漂綠」行為泛濫,金管會今雖宣布「金融機構防漂綠參考指引」上路,但因該指引沒有罰則,讓外界質疑指引的效力。金管會表示,指引是行政指導性質,主要提醒金融機構本身或提供的金融商品及服務應符合金融相關法令。

金管會表示,金融機構若對外做出「永續」或「綠色」相關聲明,包含文宣、廣告或任何形式的聲明時,宜注意聲明的正確性、完整性、可比較性,同時要符合五大原則。

五大原則包括第一,聲明宜真實正確且有證據支持,並定期審視其正確性,第二聲明宜直接,並易於理解,第三聲明內容宜完整,不遺漏或隱藏重要訊息,第四 聲明涉及比較時,宜公平且具可比性,第五聲明宜確保符合永續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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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原則包括第一,聲明宜真實正確且有證據支持,並定期審視其正確性,第二聲明宜直接,並易於理解,第三聲明內容宜完整,不遺漏或隱藏重要訊息,第四 聲明涉及比較時,宜公平且具可比性,第五聲明宜確保符合永續相關規範。

金管會表示,若有疑似漂綠情況,在各業別都有現行規範及罰則,指引本身作用目前僅是「提醒」,並未在指引另訂罰則。

金管會並指出,若業界能遵循,會逐漸將指引升級為自律規範,甚至再提高法令位階,例如號稱永續信用卡,內部就要覆核,看是否該信用卡有否符合「永續」性質。目前先參考英國規定,來做指引內容,此外,委外研究,也會去檢視諸如像商品標誌不明、誤導投資人這些情況,其他國家監理機關將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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