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東進在委託書徵求一仗上大輸,僅拿到3.8%股權,由洪士琪代表與台新金董長吳東亮結盟的改革派拿到38%的委託書徵求,是吳東進的10倍。吳東進認為金控是金融高度監理行業,應該對金控提高委託書的徵求門檻,避免再度發生類似新光金因委託書劣勢而喪失經營權的情況。
吳東進派認為,金控不應比照一般產業200萬股就能徵求委託書,應該拉高到金控股東需持股1%以上。
證期局官員指出,委託書是股東多元行使權利的管道之一,仍要考量小股東的投票權或提名權,顧及少數股東的行動主義,如果門檻設太高無法徵求董事提名,美、日、香港都有委託書制度,但對於徵求資格沒有規定,我國不僅有門檻規定、持股期間與股數都有限制,比其他國家已經更嚴格。
銀行局也表示,金管會對於委託書徵求現行訂有相關規範,10%大股東無限徵求需經過資格審查,小股東的有限徵求必須持股滿1年才能當徵求人,也有很多強化措施。
此外,金管會2018年、2019年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提高徵求人的資格條件,除持有1年以上,也將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由千分之2或80萬股以上,提高到千分之5或200萬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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