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12月14日完成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1期選商,由6家開發商共10個離岸風場獲配開發權,依序有渢妙、海鼎二、海鼎三、加能、海盛,環洋、海峽、北能、達天、又德等6家開發商共10個離岸風場。能源局當時表示因部份案場範圍重疊,將審慎套疊圖資後,於年底前正式函知各開發業者。
能源局今公布第1期各廠商正式底定的容量分配結果,CIP渢妙風場分到500MW(百萬瓦)、科理歐永續能源的海鼎二風場得到600MW、NPI的加能風場得到500MW、風睿能源的海盛風場得到495MW、台亞風能的環洋風場獲配440MW、力麗集團及天豐新能源合力開發的海峽風場得300MW、天豐新能源的達天風場則獲配165MW。
能源局表示,這次獲配風場,除了本土開發商外,尚有丹麥、英國、德國、美國與加拿大等國家參與風場開發;此外,除了海鼎二風場
以及海峽風場,須於2026年完工併網外,其餘的風場都於2027年完工。
經濟部依「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容量分配作業要點」,並經過「財務與技術能力」、「產業關聯審查」及「競比價格排序」後,因部份案場範圍重疊,經審慎套疊圖資後,核定各業者開發容量,評選優秀的參與業者,正式函知各獲選業者,以啟動後續行政面與工程面的相關作業。
能源局表示,離岸風電為能源轉型重要工程之一,這次公告也代表第三階段正式起跑,經濟部嚴格把關離岸風場開發審查,協助各開發業者推動綠能開發,要求業者務須尊重在地意見表達,確保離岸風場設置兼顧國防安全、生態保育、環境永續、漁業發展及地方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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