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大學法律系特聘教授王立達、成功大學法律系副教授許曉芬、臺灣科技大學專利研究所副教授陳衍任及臺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林照真今召開記者會表示,在首次媒體分潤會議協商後,國內四大媒體公學會提出不同的訴求,出現立法與基金不同的主張。

有關立法方向,報業公會主張採取澳洲模式的議價法;雜誌公會、電視學會與衛星電視公會,則主張立法向跨國平台徵收數位稅的方式處理,即為立法課徵數位稅。

對於立法繳納之稅款成為基金後,在基金分配機制上,雜誌公會建議由廣納各界人士的第三方處理;電視學會則不支持透過基金組織或第三方來分潤。

學者表示,上述的見解之所以不同,實和媒體不同屬性、規模有關,更大原因是因媒體間未能充分溝通導致。學者呼籲,學界將儘可能提供資訊,供各大媒體公學會參考,更重要的是國內不同類型的媒體公會必須團結,主動進行跨媒體討論,並提出意見一致的訴求和主張,以免談判的跨國平台業者難以對焦與進行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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