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和汪小菲育有1子1女,兩人當初婚姻破裂原因很多,包括政治立場不同、三觀不合、對子女教育理念有出入等,大S不希望兩個孩子在北京就學,堅持將兒女帶回台北接受教育,後來離婚後,一雙兒女也跟著她定居台北。而汪小菲離婚後,也已再婚娶Mandy。

然而,大S死亡後,一雙兒女的監護權將會移轉給汪小菲,可能得隨汪返回中國,這恐怕是大S最不樂見的。律師呂秋遠在臉書發文指出,台灣的《民法》規定,離婚以後,即便原本約定由一方行使監護權,如果行使的一方過世,孩子的監護權就會移轉到生存那一方。以大S的情況來說,她過世以後,兩個孩子的監護權就依法會移到汪小菲。

呂秋遠強調,就算大S寫遺囑指定監護人也沒用,因為《民法》規定就是如此,只有後死的父或母,才能寫遺囑指定監護人。所以,如果汪小菲想要把兩個未成年子女帶走,在法律上是可以的。即便大S已經再婚,因為具俊曄沒有收養這兩個孩子,法律上只是姻親關係,未來的親權還是由汪小菲行使。

至於遺產分配,呂秋遠認為,目前雖說是由配偶具俊曄、兩名未成年子女共同繼承,各三分之一,但是汪小菲如果是兩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來的遺產分配,恐怕也會有很多爭議。他可用未成年子女的名義,取得大S遺產。在過去經驗裡,生父是好人,就會把財產信託,等孩子成年後使用;生父如果有非分之想,就難說了。

至於大S的娘家人能否留住孩子?呂秋遠表示,大S的家人可以想辦法在法院裡以「變動最小原則」與「未成年子女意願」的方式,聲請改訂監護權,由家人來擔任監護人,不過,除非汪小菲願妥協,否則這個訴訟相當不容易。至於遺產,也只能希望汪小菲願意信託,但無論如何,都有很多的變數。

 

大S過世後,子女監護權就會移轉給汪小菲。翻攝汪小菲微博
大S過世後,子女監護權就會移轉給汪小菲。翻攝汪小菲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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