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傳昨在微博發文:「最近火紅的劇《繁花》,劇中使用《我是一隻小小鳥》,先前都沒人來洽談錄音使用權,我是擁有錄音權的人,但沒人跟我聯繫呢。」根據該劇片尾名單,確實有列出《我是一隻小小鳥》作詞作曲者李宗盛與演唱者趙傳。
電視劇使用歌曲,不光需要買詞曲版權,也需要買錄音權,例如《繁花》沒有買到姜育恆唱的《再回首》錄音權,便使用其他人唱的版本。趙傳提出授權疑問後,不少網友留言支持他維權,也建議找劇方、唱片公司,或是李宗盛溝通釐清。
據《頂端新聞》報導,《繁花》出品方澤東影業回應,昨天第一時間和環球音樂一同聯繫了趙傳和版權所屬團隊,也做了解釋和溝通,相約今天進一步展示合作紀錄,以解除相關誤會。趙傳則透過旋風音樂對《壹蘋》表示「尚在處理中,目前還未有清楚結論」。
對此黃安也有話說,《繁花》用了《新鴛鴦蝴蝶夢》一曲,他先向網友科普,一般都是由出資出版發行的唱片公司擁有「錄音著作權」,趙傳說他擁有《我是一隻小小鳥》錄音著作權,也就是當年可能是趙傳出資製作、滾石只是發行,錄音著作權屬於趙傳本人,如果《繁花》要使用趙傳演唱的原版歌曲,就必須向趙傳取得授權。黃安並說:「另一種情況如黃安的《新鴛鴦蝴蝶夢》,錄音著作權屬於上華唱片,詞曲版權屬於黃安。《繁花》使用我的歌,找鄭愷演唱,那麼王家衛只要向我的版權代理公司取得詞曲使用權就行了,沒有上華什麼事。《繁花》也使用了我的《新鴛鴦蝴蝶夢》,我問了版權公司,《繁花》製作方確實給付了費用,所以沒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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