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乃麟2015年間,為了幫助大龍蝦公司負責人陳永清在中國投資,把名下的內湖米蘭苑豪宅賣給陳男,讓他向銀行增貸同時辦理二胎借款,但後來陳男公司總經理蔡曜丞(原名蔡志龍),卻向媒體爆料指徐乃麟「假賣屋真詐財」,詐騙超過8千萬元,徐立即召開記者會澄清,並提出妨害名譽告訴,一審認定蔡男爆料不實判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上訴高院審理中,徐乃麟另提附帶民事求償100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昨判蔡男要賠30萬。
對於該官司,徐乃麟發火說:「造謠一張嘴,闢謠跑斷腿,我是公眾人物,敢做什麼壞事嗎?我敢詐財嗎?我也不缺這個錢,壞透了。」他還不滿地說:「現在才說要還我清白,也來不及了吧?那是我抗壓性夠,手邊還有證據可以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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