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紅老師臉書全文:
關於看破不說破,淺移默化的潛規則。大家都知道,大家都不說,讓很多事情形成了一個共犯結構。
我之前有提到,因為黃先生道歉又輕生,所以我略過,但我昨天看到「合意性交」四個字,我想說說在我眼中的黃先生。
當時,黃先生因為感情事件,被演藝圈封殺了好長ㄧ陣子,就是他自稱的1.0時期,他想做點什麼,所以想組個女子團體,開唱片公司。他喜歡偏日式的女生,那時我還沒矯正,笑起來還有虎牙。
他透過他的友人,約我到了某間咖啡廳見面,有點像是面試,卻又沒那麼正式,唱幾句歌給他聽。也會叮嚀不能交男朋友,以後要注意自己的形象。後來留了聯繫,等候通知。
MSN偶爾閒話家常,有次他開始訊息我,說他在練習攝影,之後會辦展覽,要不要讓他拍照?我說我最近胖了,拍照不好看,而且錄影完都蠻晚的。
他說沒關係呀,上次看到不覺得,而且那只是藝術的一部份,越自然越好。他問我幾點結束通告,他要直接去電視台門口接我,然後可以買東西去他家吃。
他家?!我說我還是太胖了,婉轉拒絕後我暫時不敢已讀。後來他又邀約了幾次。問我有沒有瘦一點,可以拍照了嗎?
我當時真的不知道怎麼樣拒絕而又不失禮的得罪大哥,還沒公開發表的事都算商業機密。我問了介紹我認識黃先生的友人,他語帶保留的說「我只能說,去讓他拍的話,對妳未來的演藝發展比較有機會。」
這回答讓我很猶豫,不去,是不是就錯過出片的機會?是不是就得罪大哥?拍了照就能出唱片嗎?
我後來問了跟他主持過節目的女團成員,她直接跟我說「小紅,你不要去,你千萬不要去赴約,不要去他家!」
當時我就懂了,畢竟他們共事過,我很感謝我這個女生朋友不說破的保護我,讓我逃過這一劫。
黃先生也知道我住台南(面談時有自我介紹)後來他三番兩次想聯絡我,有次他ㄧ直打電話給我,響了好多輪,我不敢接,接著他訊息過來了「我今天人在台南,妳家在哪裡?」我也畏懼的不敢回,等了24小時後回覆「我現在才看到,真是不好意思,下次再約。」因為我猜想他已經離開台南才回。
我們從那咖啡廳後,我就約不出去,當時他也沒綜藝節目可上,我比較不怕見到面尷尬。
他手裡有一本雜誌,裡面都是當時的無名網紅,被依序安排跟他見面。現在爆出來的,我猜人數應該不止這些,因為那厚厚的一本,真的很多很多人,我只是其中之一。
Metoo根本就是回憶錄,會讓親身經歷過的人不斷的跌入回憶夢魘,那無助害怕緊張又怕冒犯的情景湧上來。
時代真的不ㄧ樣了,這些大大小小的例子出現,可以讓女孩對危險有所警覺,也能讓曾經或即將犯罪的加害人有所警惕。
法律賦予我們自主權,如果你/妳也是當事者,請一定要尋求協助。時間不能掩蓋事實,更多的只是逃避。
那些年他打著出唱片簽約的名義去面談,同時又用藝術開攝影展的名號邀約去他家拍照。
「合意性交」嗎?你們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