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為,「從犯罪手法、次數及受害人的年紀等來看,犯行非常不好,受害人看起來感受到相當大的不適與精神苦痛。考量到A坦承錯誤,表現出反省的態度,與受害人也達成和解,沒有任何前科的初犯等,綜合以上原因做出判決」。A當庭懺悔表示:「我對受害人感到非常抱歉。」並在宣判後開口「我想說一件事」,但遭法官制止。
韓媒《首爾新聞》報導,A在線上時演出的戲劇作品,最近在某電影節放映,不過許多粉絲被蒙在鼓裡,不知道A的犯行,持續在社群網站轉貼電影上映消息,留下為A加油打氣的訊息,令人反感、起雞皮疙瘩。網友紛紛要求公開A的名字,也有人持反對看法,認為這樣受害人B的身分也會隨之曝光,不希望受害人2度受到傷害。
經紀公司受訪時澄清,「知道事態後,就馬上採取措施,將『當事人分離』,針對旗下藝人進行個人心靈與性教育等諮詢,盡全力保護及支援受害者」。至於對A的處置,「雖然想終止與A的合約,但數個月來聯絡不到他的人,並未從當事人或電影公司得到刑事訴訟進行的狀況與電影節上映的任何消息」。
A於2017年至2021年,在宿舍和練習室撫摸B的身體部位至少3次,B忍無可忍,2021年向首爾江南警局報案,A應訊時坦承大部分犯行,但辯稱「當時喝太醉了,不記得了」,今年1月被以強制猥褻、類似強姦等罪嫌起訴後退團。檢方對A求處3年有期徒刑、公開身分、完成性暴力治療課程、5年求職限制等命令,獲得3年緩刑。
爆料信箱:news@nextapple.com
★加入《壹蘋》Line,和我們做好友!
★下載《壹蘋新聞網》APP
★Facebook 按讚追蹤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夢想清單熱氣球近在眼前 吳宗憲被圍攻慘遭套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