筠熹今天無奈地在社群發文抱怨,可以了解事情全貌再取消我工作嗎?個資給了、時間留了,一句話說公司有疑慮,談好的工作就沒了。她也對廠商喊話,「你們對的是我個人,而不是以樂天女孩名義接的工作,拜託請好好了解一下,我的時間應該也是時間吧!」
桃園地檢署昨天指揮廉政署兵分多路搜索球團辦公室、浦、陳的住所及相關廠商,並以「嫌疑人」身分通知浦、陳2人及林孟潔(孟潔)、李庭瑀(李恩菲)、林俞廷(林穎樂)、陳奕如(陳伊)等4名樂天女孩和3名經紀公司職員等9人。
承辦的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塗又臻也北上廉政署坐鎮,並對浦、陳2人以及4名樂天女孩,當場諭知他(她)們涉嫌背信罪。桃園地檢署複訊後,以涉嫌背信罪,有串證和勾串證人之虞,向地院聲押隊啦啦隊前經紀人陳元凱,諭令浦韋青50萬元交保。
爆料信箱:news@nextapple.com
★加入《壹蘋》Line,和我們做好友!
★下載《壹蘋新聞網》APP
★Facebook 按讚追蹤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涉幫樂天女孩私接活動A走2600萬 前經紀人陳元凱收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