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指出,檢廉在去年10月底同步接獲樂天桃猿球團告發,指浦韋青、陳元凱涉嫌打著公司名號對外私接商業活動、政府機關公益活動,安排旗下樂天女孩參與,經球團清查發現有數十場活動有問題,其中有直接吞走酬勞的,也有「高收低報」暗槓公司利潤。
桃園地檢署昨天指揮廉政署兵分多路搜索球團辦公室、浦、陳的住所及相關廠商,並以「嫌疑人」身分通知浦、陳2人及「樂天IU」林孟潔、「菲菲」李庭瑀、人氣成員林俞廷、「虎牙女神」陳奕如等4名樂天女孩和3名經紀公司職員等9人。
案經廉政署漏夜訊問,承辦的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塗又臻也北上廉政署坐鎮,並對浦、陳2人以及4名樂天女孩,當場諭知他(她)們涉嫌背信罪,訊問直至今天上午才將浦、陳2人移送桃園地檢署複訊,4名樂天女孩則在檢察官多方考量下,讓她們在詢問後離去。
桃園地檢署複訊後,以涉嫌背信罪,有串證和勾串證人之虞,向地院聲押隊啦啦隊前經紀人陳元凱,諭令浦韋青50萬元交保,大約下午2時許,浦的友人帶來交保金,在3時許完成交保手續,浦韋青隨後由友人陪同離開地檢署,全程不發一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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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幫樂天女孩私接活動A走2600萬 前經紀人陳元凱收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