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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放寬生育津貼條件 設籍「10+2」月!明年可合併北北基

桃園放寬生育津貼條件 設籍「10+2」月!明年可合併北北基

【記者張沛森/桃園報導】基於基北北桃共同生活圈理念及城市友好之精神,桃園市生育津貼自明年起放寬設籍條件,明年1月1日起出生之新生兒,父或母在新生兒出生前連續設籍桃園市達10個月,且遷入桃園市前設籍於台北市、新北市或基隆市達2個月以上,其設籍期間可與桃園市之設籍期間合併計算,達1年即可獲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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