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小獎懲準則「特殊管教措施」獲肯定 國教盟也憂變相廢服儀等3問題
【記者林則澄/台北報導】隨著《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獎懲準則》公布,一旦學生不服教師管教,且已妨害教學活動,可請學務處、輔導室派員帶離現場協助輔導;學生違規情節重大,也能交由家長帶回管教,或讓社政、司法等資源介入。國教行動聯盟對此表達肯定,但也指出新制恐致變相廢除服儀規定、不利教導尊重身體自主權、學生難以落實保密義務。國教盟並且呼籲,教育部提供學校教育人員更為明確的案例以及說明。
【記者林則澄/台北報導】隨著《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獎懲準則》公布,一旦學生不服教師管教,且已妨害教學活動,可請學務處、輔導室派員帶離現場協助輔導;學生違規情節重大,也能交由家長帶回管教,或讓社政、司法等資源介入。國教行動聯盟對此表達肯定,但也指出新制恐致變相廢除服儀規定、不利教導尊重身體自主權、學生難以落實保密義務。國教盟並且呼籲,教育部提供學校教育人員更為明確的案例以及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