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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房稅2.0今年5月開徵 財部放寬災損房屋申報、適用減免稅期間

囤房稅2.0今年5月開徵 財部放寬災損房屋申報、適用減免稅期間

【記者許麗珍/台北報導】囤房稅2.0新制上路,如果是受重大災害毀損等符合減免房屋稅規定的房屋,納稅義務人應於每期房屋稅開徵40天以前,也就是當年的3月22日以前申報,才能適用減免,若逾期申報,則從下一期開始適用。考量到災害可能發生於申報截止期限之後,財政部宣布放寬逾期申報房屋毀損情形者,可自當年期適用減免,且房屋完成修復當年期,也可適用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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