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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新併若拼臨股會後送件 金管會依4條件審查於4個月內准駁

新新併若拼臨股會後送件 金管會依4條件審查於4個月內准駁

【記者許麗珍/台北報導】新光金、台新金臨時股東會明天(9日)登場,外界關切新新併後續走向,金管會今(8日)表示,若明天兩家金控股東會均通過,依照《金融機構合併法》,新光金與台新金要一起送件,金管會依據該法第6條的四大條件進行審核,雖然沒有准駁雖沒有期限,但依據《行政程序法》,原則上以2個月為準,有需要可展延1次再2個月,也就是4個月准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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