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控和新光金控董事會於上周(22)日通過合併計畫,合併後存續公司將更名為「台新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雙方合併後總資產規模將晉升為台灣第4大金控,合併市值有望進入證交所上市公司市值排行前20名。

台新金控今召開法說會,由該公司總經理林維俊、財務長賴昭吟、子公司台新銀行總經理林淑真、個人金融事業總處執行長包國儀、法人金融事業總處執行長張俊明五人共同主持。針對外界關切的新新併一事進行上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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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金8月23日晚召開重訊記者會宣布,提高收購新光金比例至51%,新光金控每股合理收購價為每股新臺幣14.55元,中信金表示股票加現金整體收購金額估約1314億元。

外界關切台新金是否再提高合併的價格「加價購」?林維俊表示,台新金、新光金、中信金,三家都是上市公司,每天的股價都是處於動態改變,很難說,誰的出價比誰高出多少或多出百分之多少,在這種持續變動的狀態下,未來的確有可做調整,台新金「未來在適當時間會有適當調整」。

林維俊指出,開放敵意併購或許過去有其歷史原由,但現在開放敵意併購且予以濫用,對金融界整併無沒有好處,台新金控的合意併購,是新光金是經過財務及人力資源顧問等各部門,審慎評估後並經董事會決議後,做出的審慎決議,但現在不能用敵併購去壓制合意併購。

林維俊指出,如果金管會要用所謂開放公平競爭,用敵意併購來干擾合意併購,等於用政策來壓制,對合意併購的一方不公平,因為敵意併購可以用加價方式,就可達到目的,此對合意併購開大門走大路的一方不利。

林維俊表示,如果金管會容許兩種併購方式並行,就算合意併購成功了,但敵意併購又可以藉其他方式,干擾新成立的合併公司,甚至金管會又讓其進行第二波併購,不僅耗損金融業成變亂象,也是一種困擾及問題。

林維俊強調,金融市場整併首重市場,應有更高的道德標準,中信金過去幾次併購案,有幾件涉及訴訟,甚至目前仍有未結案件,金管會應清楚審視,台新金期待金管會優先支持合意併購,不應有了合意併購,又讓敵意併購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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