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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電費新制今上路 房東收電費應「實支實收」違者最重罰30萬

租屋電費新制今上路 房東收電費應「實支實收」違者最重罰30萬

【記者曾佳俊/新北報導】租屋族最怕房東亂收高額電費,內政部於本月初公告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的電費計收標準,並課予房東提供電費資訊的義務,過去房東可收取電費最高級距的每度金額,如夏季最高每度7.69元,今(15)日新制上路後改以「實支實收」為原則,房東必須以電費單上的「當期每度平均電價」或「當期電費總額」作為收費依據,違者可裁罰新台幣3萬至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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