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行人地獄」!女過馬路瞥見皮卡閃不過遭輾斃 「後輪騰空」驚悚畫面曝光
【記者江孟謙/桃園報導】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與同德十一街口,昨天(14日)傍晚6時許發生死亡車禍。一輛由王姓男子駕駛的黑色皮卡車, 沿同德十一街左轉中正路往蘆竹方向行駛,卻疑似未注意行人穿越道上的女子,直接過彎將她撞倒並輾過,女子後續送醫搶救後仍不治。
【記者江孟謙/桃園報導】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與同德十一街口,昨天(14日)傍晚6時許發生死亡車禍。一輛由王姓男子駕駛的黑色皮卡車, 沿同德十一街左轉中正路往蘆竹方向行駛,卻疑似未注意行人穿越道上的女子,直接過彎將她撞倒並輾過,女子後續送醫搶救後仍不治。
【陳奕棋/綜合報導】汽機車未禮讓行人開罰6000元,持續引起人、車衝突!近日一段影片在社群流傳,畫面中的大貨車行駛到路口斑馬線時,停讓一名拄著拐杖的老年行人,老人家卻示意要貨車駕駛先行,眼尖駕駛卻發現老人家後方的黑衣男,竟拿著攝影器材對著貨車猛拍,質疑這根本是想惡意檢舉「未禮讓行人」,設陷阱害駕駛受罰,事發地點也曝光了!
【記者曾佳俊/新北報導】新北警方分析近年交通違規情形,篩選出16處易違規路口,其中汐止區明峰街與中興路口等校園周邊道路,更有偵測、取締綠底枕木紋行人穿越道線車輛不停讓行人。警方說,建置多功能科技執法設備,採用AI人工智慧進行影像分析辨識違規行為,將於本周二(16日)正式執法,呼籲提醒用路人執法日期在即,務必注意行車安全並遵守道路相關規範。
【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為了洗刷台灣「行人地獄」惡名,行政院5月25日通過「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不過台中市一女子6日晚間走斑馬線,不僅汽機車搶快急駛而過,女子小心翼翼穿越,快到對側時仍被一輛機車撞飛,《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月已在立院三讀通過,交通部次長陳彥伯今在院會後記者會表示,月底會盡速實施。新規上路後,車輛不禮讓行人,罰鍰將從3600提高至6000元。
【記者魏嘉良/雲林報導】開車族注意!繼斗六、虎尾兩處重點路口設科技執法後,雲林警方今(26日)宣布再增9處路口,取締路口超速、闖紅燈、未禮讓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行駛違規行為;宣導期過後,今年12月1日正式執法。
【劉育良/綜合報導】交通新制6月底上路,重罰駕駛不禮讓行人,但一名駕駛抱怨,自己7月13日上午開車行經台東縣長濱鄉台11線一處路口時,自己綠燈直行通過斑馬線後,行人才出現過馬路,結果自己仍然被開罰不禮讓行人,「我怎麼暫停禮讓?我都不知道怎麼開車了。」
【記者周庭慶/台中報導】配合中央推動交通科技執法,防制交通事故,台中市政府警察局逐步在轄內易肇事路口建置科技執法設備,10月24日起,除東區建成路與振興等6個路口、台8線17.1K實踐橋跨越雙黃線違規也將一併啟動科技執法。
駕駛人留意,配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的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今天上路,也就是今天起若未停讓行人最重將可以處新台幣6000元,造成死傷最高可罰3萬6000元。
【記者陳怡文/台北報導】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報導稱台灣道路交通險象環生宛如「行人地獄」,影響台灣觀光,今有立委開記者會喊話交通死亡創10年新高,盼交通部改善,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報導主要針對人行空間,不禮讓行人將由600元至1800元,提高到3600元至6000元,三讀通過後會盡快實施。
有民眾在網路提出檢舉,1名行人準備通過南屯區的斑馬線時,竟然有多輛汽機車不禮讓,警方今天表示,經檢視檢舉影片,共有5輛汽機車不禮讓行人將告發最高開罰3600元。
【王怡人/綜合報導】台灣交通亂象曾被國際媒體《CNN Travel》,指稱是「行人地獄」(living hell traffic),讓交通安全問題浮上檯面!對此,一名重機YouTuber鄒小捷日前拍攝一支他在義大利體驗當地交通的影片,影片中他大讚義大利人「禮讓行人」,並狂批台灣交通亂象。
【于知齊/綜合報導】政府祭出重罰迫使汽機車駕駛禮讓行人,試圖洗刷「行人地獄」的污名。不過,女藝人謝忻今天過馬路差點就變成行人地獄的受害者,駕駛不僅不禮讓行人,竟然還滑手機,誇張行徑讓她氣得在影片中公布車號。
【記者潘袁詩羽/台北報導】近日因發生多起行人遭汽機車追撞身亡的事件,因此立法院於今年4月三讀通過《道交條例》修法,除加重不禮讓行人的罰則外,也放寬交通違規檢舉項目;而計程車也因為常需要路邊臨停載客常遭到檢舉。對此,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今天(17日)接受專訪時點出有3問題,分別為「重複處罰」、「涉及憲法保障的工作權」及「中央及地方政府配套未完備」。他強調,總統與行政院已聽到也做過調整,但是該檢討的會持續檢討。
網傳北市有一名駕駛日前因禮讓行人而煞車,卻遭檢舉「驟然停車」而被警方開罰新台幣2萬4000元,引發網友熱議。北市警方今天說,經查駕駛並無惡意停煞,予以撤銷罰單。
【記者凃建豐/高雄報導】網路流傳15秒高雄「前鎮區二聖路與瑞祥街口車輛未禮讓行人」影像,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 條規定,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或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時,均應暫停讓行人先通過,並與行人保持3公尺以上距離(約1個車道寬度或行人穿越道上3個枕木紋的間隔),違規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規定最高可處罰3600元。高雄市前鎮警分局今(13日)表示將依據影像畫面,針對各違規逐一依法告發,並持續針對該路口路段加強執法取締。
【記者曾佳俊/新北報導】新北市蘆洲警方日前晚間巡邏發現一輛租賃小客車未禮讓行人,示意駕駛停車受檢時,該車突然加速逃逸,並多次闖紅燈、逆向違規行駛,警員通報警網攔截圍捕,後於五股區五號越堤道利用車流將其攔停,在車上起出該駕駛攜帶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罪移送新北地檢偵辦。
【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針對蛇行、嚴重超速、惡意逼車、拆除消音器等危險駕駛,罰鍰上限從現行的2萬4千元提高至3萬6千元;此外,增加民眾檢舉項目、禁止臨停地點,也擴大禮讓行人範圍區,若未禮讓行人,最高可開罰6千元。
【記者呂志明/台北報導】家住北市的王姓男子,在過馬路時不滿騎摩托車的劉姓外送員不禮讓,竟送他6字經,還揮重拳攻擊劉男的安全帽,沒想到這一拳竟然造成劉男頭部挫傷,劉男一怒提出告訴,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王男涉犯公然侮辱及傷害罪,依法起訴。
【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車輛行經斑馬線不禮讓行人優先通行案件,幾乎天天上演,而台中市更出現超離譜的行人地獄,一輛自小客為了貪圖便利,不顧行走在斑馬線上的行人,直接在路口逆向,將車輛停放在人行道上,過程全被行車紀錄器拍下;不過警方表示,因影片經過後製,依規定無法對違規車主開罰。
【記者江孟謙/新北報導】新莊區1名郭姓騎士(43歲),昨天(26日)傍晚行經景德路武聖廟附近時,遇上正好要穿越斑馬線的陳姓學生(16歲),當下鳴按喇叭,但引起學生不滿回嗆「八三小,罰6000!」郭男直接暴怒,並拿出甩棍威脅,徒手毆打學生導致對方左臉受傷及耳機毀損,今天(27日)清晨6時許警方通知郭男到案,依恐嚇、傷害、妨害名譽、毀損等罪嫌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