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管理署表示,只要在112-113年度有申請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經核定並於113年8月後有撥補的舊戶,由審查系統直接帶入114年度,簡化申請流程,不需重新辦理申請,並由地方政府主責審查,中央負責撥款,落實對全國租屋族的照顧。

國土管理署提醒,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無論是線上或紙本皆可提出,若非112-113年度舊戶,想申請租金補貼,只需要上「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區」(https://has.nlma.gov.tw/house300e/)申請,民眾可至此專區填寫基本資料、上傳租約、存摺及其他證明文件影本,即可申請;不方便使用線上申請者,亦可向所在地方政府索取紙本申請書,確實填寫資料及檢附相關附件,掛號郵寄或傳真至租屋地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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