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檢指出,林岱樺擔任第7屆(2011年)至第11屆(2024年)立法委員期間,明知駱和明(表哥、2023年歿)、王瓊翎(大弟媳)沒有擔任她的公費助理,但仍將兩人列入助理名冊,向立法院申報兩人薪資,13年來共詐領1473萬6549元,這筆錢被她用來買車、支付二弟林岱融的會計師事務所相關庶務費用。

而擔任林岱樺助理的周忠信等5人,則是林岱樺擔任第9屆(2016年)至第10屆(2020年)立法委員期間,向立法院不實申報助理加班費,合計詐領22萬8090元公費助理加班費。

雄檢又查出,林岱樺胞妹林岱縝也涉嫌當人頭助理,若當月有助理新聘、停聘等異動,實際助理總薪資與立法院編列公費助理預算經費總額上限有差額,將該差額調整為林岱縝當月薪資,以此方式浮報林岱縝助理薪資,從2021年1月至2024年11月,每個月約可領13萬元至4萬不等薪資,日前再追加起訴。

林岱樺說,法院公開審理讓檢調的暗黑角落曝光,全體國人跟高雄市民都是睿智的審判長,她清清白白經得起嚴苛檢驗,不管暗黑勢力怎麼打壓,她會以清清白白之身獲得高雄市民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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