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日邀請內政部部長、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農業部部長率所屬單位就「堰塞湖監測、災害預警通報、疏散機制及災後復原重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傅崐萁詢問,9月22日早上7時發布紅色警戒、9月23日致災,行政院災害應變中心是否跟地方政府協調疏散計畫?劉世芳回應,紅色警戒須強制撤離,疏散所有在範圍內的人,中央積極與花蓮縣府開會,強制疏散撤離如果要公文來核定的話太慢,應該是所有人要開始動作,需要國軍或替代役幫忙都全力協助。
傅崐萁再問,強制撤離是由哪個政府單位執行?劉世芳回,還是由地方政府,包括花蓮縣政府與三個鄉鎮公所,由國軍與其他單位協助。對此,傅崐萁直呼兩次「胡說八道」,《災害防救法》第10條水災潛勢危險地區撤離標準程序,政府哪個單位負責?「不要在這裡裝瞎!」
劉世芳說,水災是由經濟部主導,但依據《災害防救法》第10條,鄉(鎮、市)、山地原住民區公所設鄉(鎮、市)、山地原住民區災害防救會報的核定。水利署副署長黃宏莆則表示,疏散及撤離作業都是按「災害防救法」相關規定,由縣市政府和鄉鎮公所來主導。
對此,傅崐萁怒回,「不要一直扯縣市政府,你連白紙黑字都不會讀嗎?要不要到國小重新讀一次書?」
接著,黃宏莆唸出法條,「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應督導鄉鎮市區公所辦理撤離作業整備,並落實疏散避難計畫,鄉鎮市公所應整備事項五項如下......」
傅崐萁續指,每個縣市政府都做過颱風撤離,所有撤離工作由鄉鎮市公所負責,調度該區警察消防、兵力,再把撤離資料彙整到縣市政府,縣市政府再報到中央災害應變中心。
傅崐萁表示,縣市政府能量都是下放到各鄉鎮市區公所應變中心指揮,這是最基本的,天天栽贓花蓮縣政府,撤離單位就是鄉鎮市公所,白紙黑字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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