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昨表示,高院在陳怡君貪污案中,撤銷羈押理由明確強調必須有「勾串證言之具體事實」方符合法定羈押原因,且檢察官起訴即代表證據已蒐集完成,法院沒有「接力補強有罪證據」的義務,否則不僅違反訴訟當事人的武器平等原則,更壓縮法院無罪推定原則的審判空間。然而,碰到柯文哲卻是不同標準,實在難以接受。

但林智群昨晚在臉書發文指出陳、柯案件的3點差異:
1.陳怡君只有一個助理費案件。柯文哲則是被起訴4個案件,京華城案之外3個案子的證人還沒問完。
2.陳怡君認罪。柯文哲不認罪。
3.陳怡君交保後沒接受媒體訪問,直接在家人、律師陪同下離開法院。柯文哲交保後接受媒體訪問大談案情,還被動接觸證人、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

 

「差這麼多,怎麼比?」林智群表示,交保後就安靜一點、深居簡出很難嗎?如果柯文哲管不住自己的嘴,那律師也救不了他。他又舉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為例,「被交保到現在,人家有對外放什麼話嗎?」

火線話題 | 柯文哲應曉薇交保

這篇報導屬於「 柯文哲應曉薇交保 」主題,更多延伸閱讀:

  1. 柯文哲交保北檢不提抗告!民眾黨轟:聲明充滿恐嚇意味
  2. 柯文哲7千萬交保 北檢不抗告了!理由曝光
  3. 柯文哲交保第10天!北檢不提抗告了:尊重法院裁定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災區這幕讓人「眼淚瞬間噴出」 她呼喊:真的還缺志工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