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今日在臉書公告投票日3大NG行為:

第一、禁止將公投票以外的物品投入票匭,或故意撕毀公投票。違者可處 5 千元以上、5 萬元以下罰鍰。


第二、禁止在圈定後將內容出示給他人。違者可處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20 萬元以下罰金。


第三、禁止將公投票攜出投票所。違者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1 萬 5 千元以下罰金。

中選會表示,為鼓勵民眾8月23日投票,並確保公民平等獲知選務資訊的權益,今年電視廣告及網路宣導影片,都有提供手語翻譯服務,保障身心障礙公民的權益。

中選會公告投票3大NG行為。中選會提供
中選會公告投票3大NG行為。中選會提供

火線話題 | 核三重啟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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