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屆立院有部分委員提出修憲案,包括民進黨立委林宜瑾、吳沛憶提出的18歲公民權、以及綠委陳亭妃提出廢考監兩院、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則提出廢監察院修憲案。因此,民眾黨日前依據「立法院修憲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三條之規定,提案成立修憲委員會。
立法院會今天議程排入民眾黨團促請組成修憲委員會一案,處理討論事項時,民眾黨團提出再修正動議,由於各黨團都無異議,民眾黨團提案順利通過。
民眾黨團提案指出,第11屆立法院相繼有各黨立委提出修憲提案,雖經院會陸續通過並交付修憲委員會,但至今修憲委員會未組成,未避免立委所提修憲案付委後無法審查,因此建請院會決議組成修憲委員會,且依照政黨比例,國民黨團推派19人、民進黨團推派17人、民眾黨團推派3人,並定於25日舉行立法院第11屆修憲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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